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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橋獎學金簡章公告

更新日期:2010/11/08 00:07 【記者廖成芳/台北報導】

教育部與英國劍橋大學所屬之劍橋海外基金會(CambridgeOverseasTrust)自明年起實施「台灣劍橋獎學金」,每年獎助最多五名台灣學生前往劍橋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獎助期限三至四年,因該項獎學金申請資格須符合「教育部一百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將於十一月十九日公告)」及英國劍橋大學博士班新生報名資格相關規定,此項獎學金簡章可上網(www.edu.tw/bicer/in-dex.aspx)電子公告欄查詢。

 

教育部國際文教處呼籲有意申請「台灣劍橋獎學金」者,請依照相關規定備齊報名書件向該部申請,並須向英國劍橋大學申請博士班入學,因入學許可完全由英國劍橋大學決定,未獲得入學許可者,無法獲得此項獎學金。

 

目前規劃報名時程為開放網路填寫報名表自九十九年十二月六日至一百年一月二十四日;至現場報名時間分別為(南部地區)民國一百年一月八日至九日於高雄市立高雄中學、(中部地區)一百年一月十五日至十六日於國立台中女中、(北部地區)一百年一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在國立台灣大學。

 

文教處表示,該獎學金由教育部與劍橋大學共同提供,為教育部與世界排名頂尖大學的國際教育合作案,未來教育部將請各駐外單位比照「台灣劍橋獎學金」合作模式,積極推動與轄區所在之國外頂尖大學共資、共選與共名,以鼓勵我學生赴世界百大名校攻讀博士學位,讓政府留學獎學金預算發揮最大效用。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08/128/2ggl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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